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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忘记了第一次的失败之后,第二次尝试着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,然后失败了。

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。

我这样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,这样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。

稍微掩盖了一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烦躁吧。

在还有两个小时就是ddl的时候,我却在这里敲打着这样没有意义的东西。

不过意义什么的,什么是有意义的呢。

既然我在做这样的事情,那么对于我来说大概就是有意义的吧。

只是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意义而已。

这两天我又一次做出了这样的选择,明明还没有到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的境界。明明也还没有搞清楚怎样审判自己,明明也没有相信自己。

然而还是就这样轻而易举的交付了,在面临着失去的恐慌的时候,宁愿做一个违背良心的不负责之人,也要紧紧的霸占着自以为属于自己的东西。

我真是一个自私的人。

我这样批判着自己,每时每刻,好像这样就能稍微减轻一点罪恶感,内心深处是另外一个已经被赦免的庆幸着的小人自己。

所以我不敢在喝完酒的时候在说些什么,因为清醒的灵魂只会让我什么也说不出口。

真是狡猾的谋略。

再说回来,占有欲与喜欢或者爱,真的是同一种东西吗。

孩童时期不喜欢让别的孩子触碰自己的玩具,不喜欢把自己穿不下的漂亮裙子送给别人,不喜欢跟自己玩的好的小朋友和别人玩的也好。可以毫不费力的称之为,占有欲。这算是喜欢吗。

喜欢是私欲的一种吗。

世界对喜欢的认知,似乎是只要能和这个人在一起,一直在一起,那么无论如何都很满足。

这样来说,我的喜欢似乎也是包含着这个条件的,然而是有前提的。

前提就是,要属于我。

所以这更像是占有欲吗,所以才不会主动去喜欢一个人吗,所以在没有面临失去之前才会觉得一切理所应当吗。

好像一直都是别人告诉我喜欢,而我只是接受。

好像我难以将这句话说出口。

好像我真的不懂究竟什么是喜欢。

这次我用相信的借口来告诉自己,至少要选择相信一种吧。

至少我更不相信不喜欢吧。

但这样的开始似乎还是在失去的恐慌之后,在他人的善意之后,似乎还是紧紧抱着自己的娃娃,眼中饱含恶意的那个我。

开始就是结束,从前我也许没意识到,现在我这样相信着,也认为未来的我一定会继续这样想。

因为我是这样的一个人啊。

我害怕看见那样可怕的未来,这样害怕着,还是说出了这样的话。

好像某一个另一个自己,将某一个存活的自己,又一次,推下了深渊。

失去之后,会变成什么样子呢。

难以想象,又令我期待。

能轻松地拥抱死亡,还是继续这样沉重地活着。

如果有一个人我能允许或者接受,或者说拥有这样的机会,能将我送入死神的怀抱,那么一定是你。

或许,这就是我的喜欢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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